近日,市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楊某琴等1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,這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市法院公開宣判的首例涉黑案。
【現場同期聲:繼續(xù)開庭,傳被告人到庭,】
當天上午9時,被告人楊某琴等12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在瑞金法院第五審判庭進行。
經過兩天開庭審理,法院查明,被告人楊某琴通過網羅當地有前科劣跡人員,逐步形成了一個以楊某琴為組織、領導者,楊某忠、楊某平等8人為積極參加者,楊某山、楊某、楊某喜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。該組織以建材經營部、物流公司作為斂財工具,在我市部分鄉(xiāng)鎮(zhèn)地區(qū)稱霸,排擠競爭對手,聚眾阻擾重點工程施工,實施強迫交易、尋釁滋事、敲詐勒索等組織性犯罪14起,強迫交易金額1454萬余元,以敲詐勒索手段非法獲利53萬余元,致一人輕傷、一人輕微傷,給當地群眾、企業(yè)形成強大的心理強制和威懾,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、社會和生活秩序。
當天上午10時許,審判長宣布判決結果。法院以組織、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、強迫交易罪、尋釁滋事罪、敲詐勒索罪,數罪并罰,判處首要分子楊某琴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、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;分別判處被告人楊某忠等11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共計六十八萬元;依法沒收各被告人所退贓款、扣押凍結在案的款項480余萬元,繼續(xù)追繳各被告人違法所得100余萬元。
【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鐘野明:這起案件完全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性特征、經濟性特征、行為性特征和危害性特征,因此我院認定本案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。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、情節(jié),對社會的危害程度,并結合12名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,依法作出一審判決。為了擴大庭審效果,瑞金法院邀請了部分瑞金市人大代表、政協(xié)委員旁聽,并允許部分群眾參加旁聽,接受法治教育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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